宁夏药品安全监督所,宁夏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党政机关918博天堂改革部门办公用房调整方案》的通知(宁党厅〔2018〕58号)要求,经3月25日第6次局务会议研究决议,同意将局直属两家事业单位宁夏药品安全监督所和宁夏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搬迁至局机关办公楼办公,根据两家事业单位人员和设施设备实际情况,计划将第3、4层部分办公室供宁夏药品安全监督所使用,将第3层部分办公室供宁夏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使用。药品安全监督所使用房屋10间(302室、308室、401室、403室、405室、406室、407室、408室、410室、412室,包括办公室、服务用房和业务用房,合计322.24平方米);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使用房屋4间(301室、303室、305室、306室,包括办公用房和服务用房,合计85.38平米);两家单位共用3楼会议室(67.95平米)。由自治区药品安全监督所负责对3楼、4楼的墙面进行简单装修后实施搬迁。
两家单位4月1日起在机关食堂统一就餐,并参照机关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各自实施就餐补助,两家单位按照人员数量将补助费用每月统一缴纳至区局基本账户;机关食堂所产生的水暖电、人工工资等其他费用由局机关和两家单位按照人员数量比例分摊。
两家单位搬迁后,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有房建设标准》分配办公室、服务用房,严禁超职级、超平米、超范围使用各类房屋;严格执行机关作息时间,爱护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自觉维护办公楼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环境卫生。
918博天堂综合处
2019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